一年内安全生产 奖励实缴互保费的10% 温岭千余渔民获近150万元无理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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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12

    6月25日消息:2009年6月24日下午,浙江省渔业互保无理赔奖励发放现场会暨《流动大舞台》走进温岭石塘演出在石塘滨海社区广场举行,温岭市石塘镇、松门镇、城南镇、箬横镇、滨海镇等5个镇1150名参保渔民获得了省渔业互保协会发放的近150万元无理赔奖励。石塘镇渔家汉子、渔家女还表演了舞蹈《大奏鼓》、《织网女》和快板《互保颂》等,和浙江省歌舞剧院、杭州市越剧院、浙江耀达歌舞团的演员们一起为乡亲们献上了一台精彩的演出(演出实况录像将在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播出)。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是我省渔业组织和渔民个人自愿组成、互助共济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自2004年12月成立之后,协会在保障渔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渔民利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四年多来,渔业互保面已覆盖了沿海(除宁波市外)所有19个市县的127个渔业乡镇、700多人个渔业村(公司)和淡水地区的四个重点县;截止2008年底,全省参保渔船14446艘,占可保渔船的95%, 雇主责任互保12.32万人,占下海渔民总数的97%, 互保费总量达1.91亿元,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共理赔案件13035起,累计为受灾渔民赔付1.33亿元。2007年开始,协会试点无理赔奖励政策,对没有发生事故的无理赔渔船给予当年互保费10%的奖励,全省共有13856船东会员获得安全奖励金898.4万元。2009年,协会在试点基础上对无理赔奖励政策作了修订和完善,规范奖励程序,扩大奖励范围,将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过建富告诉记者,为帮助渔民解决贷款难和生产资金问题,协会自2007年开始与商业银行合作,采取“协议形式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在渔区开展渔民小额贷款试点业务。今年协会将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已在6个县区开展了渔民小额贷款业务,积极为渔民提供金融服务。(转载自《往来网?平安社会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