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渔业互保“无理赔”奖励现场会走进温岭石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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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12

    渔业互保“无理赔”奖励是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为鼓励广大渔民积极参加渔业互保协会,化解渔业生产风险,反哺广大渔民群众的一项优惠政策。昨天, 省渔业互保“无理赔”奖励发放现场会走进温岭石塘,当场发放150万元的“无理赔”奖励。
    昨天下午,温岭石塘镇东巴黎海鲜广场人山人海,省渔业互保“无理赔”奖励发放现场会在这里举行。温岭市石塘镇、松门镇和城南镇等五个渔业镇的代表领到了总额达150万元的“无理赔”奖励。
    温岭市松门镇常务副镇长陈灵华说:“从07年开始,我们到现在,我们松门镇渔船一共享受到了国家无理赔返还渔民的政策,大概有100万元钱。”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过建富表示:“无理赔政策就是我们的会员在我们这投保,投保以后一年,它的有限期是一年,在这一年过程中,渔船没有发生理赔的事情、事故,协会没有给予理赔,最后会员就能得到一个奖励,这就是无理赔奖励的优惠。”
    渔业互保“无理赔”是省渔业互保协会于2007年开始推出的奖励政策,规定:“原互保凭证期满前,为同一渔船办理渔船互保及雇主责任互保续保的会员,在办理续保手续时前一年内该船无任何理赔案件记录的,可享受无理赔奖励,奖励金额按续保时渔船互保和雇主责任互保的会员实交互保费的10%给予奖励”。 目前,全省已有11031艘渔船参保,其中我市有5000余艘参保。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过建富:“无理赔奖励政策执行以后,今年全省现在已经有10631艘渔船享受了政策性的补贴,奖励金共计约611余万元。”(作者:张敏、吴敏力、章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