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渔民获近150万元无理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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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12

    本报讯:6月24日下午,省渔业互保无理赔奖励发放现场会暨“《流动大舞台》走进石塘”演出在石塘滨海社区广场举行,石塘镇、松门镇、城南镇、箬横镇、滨海镇等5个镇1150名参保渔民获得了省渔业互保协会发放的近150万元无理赔奖励。石塘镇渔家汉子和渔家女们还表演了舞蹈《大奏鼓》、《织网女》和快板《互保颂》等,和浙江省歌舞剧院、杭州市越剧院、浙江耀达歌舞团的演员们一起为乡亲们献上了一台精彩的演出。
    省渔业互保协会是我省渔业组织和渔民个人自愿组成、互助共济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自2004年12月成立以来,协会在保障渔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渔民利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4年多来,全省共理赔案件13035起,累计为受灾渔民赔付1.33亿元。2007年开始,协会试点无理赔奖励政策,对没有发生事故的无理赔渔船给予当年互保费10%的奖励,全省共有13856位船东会员获得安全奖励金898.4万元。2009年,协会在试点基础上,对无理赔奖励政策作了修订和完善,规范奖励程序,扩大奖励范围,将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过建富告诉记者,为帮助渔民解决贷款难和生产资金问题,协会自2007年开始与商业银行合作,采取“协议形式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在渔区开展渔民小额贷款试点业务。今年协会将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已在6个县(区)开展了渔民小额贷款业务,积极为渔民提供金融服务。(记者:黄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