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渔业互保协会在温岭发放150万元无理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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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7-12
日前,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无理赔奖励发放现场会暨《流动大舞台》走进温岭石塘活动仪式正式启动,会上,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向温岭地区无理赔的渔民会员发放近150万元的现金奖励。
“无理赔奖励”是省渔业互保协会自2007年推出的一项奖励政策,旨在进一步提高广大渔民群众的投保积极性,增强会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小额赔案的发生,也是落实协会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二届一次常务理事会提出的“把拓展互保业务和渔业安全工作有机结合”的要求,同时响应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的“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政策奖励对象为原互保凭证期满前,同一渔船办理渔船互保及雇主责任互保续保的会员,在办理续保手续时前一年内(按365天计算)该船无任何理赔案件记录。奖励金额则是按续保时渔船互保和雇主责任互保的会员实缴互保费(渔船互保及雇主责任互保凭证上应交互保费之和减去各级财政补贴之和)的10%给予奖励。简言之,就是对没有发生事故的无理赔续保渔船给予当年实缴互保费10%的奖励,以鼓励船东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启动仪式上,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胡式考、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秘书长过建富等领导莅临现场;石塘镇、松门镇、城南镇领导代表获奖渔民上台领奖,协会秘书长过建富、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林文毅、温岭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吴玉林分别为获奖渔民颁奖。(记者:罗彩霞、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