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办事处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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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6-13

    为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日前,温州办事处林涛主任等一行三人专程赴苍南,走访了林必兴等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认真办理,取得了实效。
    据了解,林必兴等5名人大代表在温州市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渔船保险赔偿应予支付的建议》中指出:在“12.03”(2008)、“12.04”(2009)两起与外轮碰撞事故中分别沉没的浙苍渔运309、浙苍渔0926的船舶损失,协会苍南办事处应履行赔偿义务。温州办事处在收到《建议》后,及时向协会汇报,协会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沟通,决定由温州市办事处会同苍南办事处进行调查,积极落实。
    在此次走访中,林涛主任等与代表进行充分的沟通,从保险的基本原则以及《保险法》和《海商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作了相应解释,大家进一步统一了认识。各代表对协会“按照海事部门认定会员船应承担事故责任比例理算损失并给付赔款”的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他们深深感受到,渔业互助保险的确不同于其它商业保险公司,这次事故处理更是实践协会宗旨“互助共济,服务渔业”的具体体现。代表们对这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业互保机构工作认真的态度给予高度肯定,表示衷心感谢。(苍南办事处张怡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