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办事处发放无理赔奖励金 激发渔民续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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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6-13

    “我想提前办理保险,免得没有了奖励……”这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瑞安办事处近几天最常听到的声音。2009年度无理赔奖励金的发放极大激发了广大渔民的续保热情,渔民因为往往记不住自己去年是什么时候投保的,怕脱保了不能享受无理赔的奖励,都趁机来投保了,仅奖励清单公示以来的几天时间里,就有20艘拖虾、单拖、双拖渔船提前几个月办理了渔船互保及雇主责任互保续保手续,预计近期将有更多的渔船提前办理续保手续。
    2010年6月1日起,瑞安办事处开始向符合条件的瑞安渔船发放2009年度无理赔奖励金。按照《关于实施无理赔奖励政策的通知》(浙渔保[2009]23号)和《关于发放2009年度无理赔奖励金的通知》(浙渔保[2010]29号)精神,原互保凭证期满前,为同一渔船办理渔船互保及雇主责任互保续保的会员,在办理续保手续时前一年内(按365天计算)该船无任何理赔案件记录的,可享受实缴互保费10%的无理赔奖励。今年瑞安市范围内发放的无理赔奖励高达24万多元。
    协会自2007年起就开始对投保渔民实行“无理赔奖励政策”,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清单,并签字领取现金奖励的形式,进一步扩大了政策性渔业保险的宣传效果,有效提高了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也使参保渔民再一次感受到了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温暖,极大地激发了渔民参保、续保的热情与积极性。(瑞安办事处蔡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