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渔业互保协会十项措施保稳定助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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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2-04

    保稳定促发展,调结构助增长,是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在全省工作会议上确定的2010年发展的主基调。
    省渔业互保协会自成立以来,经过五年的快速发展,互保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渔船和和雇主责任互保的全覆盖,2009年互保费总量一举突破两亿大关,较成立初期增长七倍,风险保障及综合实力显著提高。为了让参保的广大渔民会员得到更多的实惠,体现政府推行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政策的优越性和“互助共济”的宗旨,协会在前几年互保费率逐年微调下降和管理经费下调的基础上,年初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2010年全省渔船和雇主责任互保费率全面下调10%,这意味着全省渔民会员将从这一利民政策中享受到2200万元的实惠。
    为了贯彻落实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保障互保费率下调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互保费率下调后全省业务仍能够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协会提出八项措施实现保稳定促增长:
    一是制定互保费率调整方案和细则,积极宣传,精心组织,保障费率调整工作平稳实施,落实到位;

    二是挖掘潜力,拓宽业务领域,提高保障深度,同时开展养殖业互保的可行性研究,在调整中求发展,实现互保业务的稳定增长;

    三是完善综合业务系统建设平台,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报账中心,转移核算办法,理顺财务关系,规范经费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确保互保经费运作安全;

    五是扩大渔民会员小额贷款范围,2010年计划增资5000万元,用于小额贷款发放,帮助渔民缓解融资难和生产资金短缺等问题,服务与促进渔民保收增收;同时加快担保公司重组进度,完成重组任务;高度重视和关注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走向和政策动态,适时启动渔业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工作,努力搭建渔业金融服务平台;

    六是继续推行无理赔奖励政策,激发渔民参保的积极性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防灾减灾,降低赔付率;

    七是开展管理经费调整课题研究,使管理经费提取和使用更加合理、规范、科学,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储备金的积累;

    八是加快推进渔船交易服务中心试点建设,争取2010年上半年正式挂牌,并启动运行,为广大渔民会员的渔船公平合法交易提供优质服务,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风险,促进渔船的安全管理;

    九是打造《浙江渔业互保》和协会网站两个宣传平台,向社会作开放式全方位的宣传,让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互保业的发展;

    十是推广建立地区服务中心,将协会理赔平台向一线前移;同时编制互保机构人员配置,加强互保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建立一支以专业化为主体的高素质的互保队伍。(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