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互保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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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05-25
一是层层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深入我县7个渔业乡镇,召开由分管渔业乡镇长、渔办渔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及村社的社长、主任参加的座谈会,重点宣讲《新互保条款》,并通过他们向本辖区渔民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编写了包括渔船理赔须知、渔工伤亡事故理赔须知、雇主及渔船互保条款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在渔船检验及下乡服务时发到每一位渔船船主手中,真正使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渔民群众充分了解各级政府对参加渔业保险的惠渔政策,进一步调动渔民参保的意识。
二是言传身教,提升渔民对互保工作的满意度。加强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以理赔快捷、服务热情的工作方式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来树立良好的信誉,赢得渔民的信赖,提高渔民的投保积极性。同时,要求在工作中,增强宣传教育意识,做到边办理互保业务边宣讲互保条款,把互保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增强渔民对渔业互助保险的认同感。
三是网络宣传,扩大互保的社会影响力。实行与各渔业乡镇开展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无缝对接,将新互保条款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送到各渔业乡镇所辖的社区、渔村网格管理员手中;以短信形式经常性发送到广大渔民手中,确保互保信息传输及时、便捷,让社会了解互保,让公众关注互保,让渔民知晓互保。(嵊泗办事处方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