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玉环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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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23

       5月19日,玉环市港航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执法队)在干江镇栈台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当天深夜11时许,执法队联合当地干江派出所,在例行巡查中于干江镇栈台码头查获一艘涉渔“三无”船舶,船上仅一人,该三无渔船系钢化玻璃小快艇,船长约8米,被执法人员查获时,船上有两顶流刺网,除网具外,船上还有梭子蟹、鳓鱼、龙头鱼等渔获物计17公斤。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上述网具的网目尺寸为56毫米,小于国家规定的捕捞鳓鱼的流刺网最小网目尺寸90毫米、以及捕捞梭子蟹的流刺网最小网目尺寸110毫米,属于国家禁用渔具。

      据该船船主林某初步交代,他在明知目前正处于禁渔期的情况下,仍于当天晚上8时驾驶这艘三无渔船出海作业,11时许回港即被查获。

次日下午3时,林某涉嫌未取得捕捞许可证,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作业,属非法捕捞被移交当地公安部门,林某对上述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该案是台州市今年休渔期以来查获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目前林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在此,当地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渔民朋友,海洋捕捞必须有证合法生产,伏季休渔能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休渔期间正是鱼类产卵生长期,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害人害己,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下阶段,我们将加强洋面以及各个港岙口的巡查力度,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严厉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努力保护东海渔业资源!”执法队执法一队副队长金士国说。(倪建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