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争先,普陀办事处开展船员实名制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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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5-06

     为助力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事故预防作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实施渔业船员实名制保险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挂钩机制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高度重视,在4月12日的普陀区渔业领域“春雷行动”暨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上,重点部署落实船员实名制保险工作。
     普陀办事处主任陈岷详细介绍了船员实名制保险相关工作要求,并提出相关工作举措:

     一是充分认识渔业互助保险在渔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深化船员实名制保险,促进渔业互保风险管理机制与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有机融合,切实有效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的沟通和协作,有效利用“海上精密智控”及“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等平台,做好不同作业类型渔船的船员配备、船员更替等情况的收集工作,确保保险渔船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办事处开展协保单位业务培训,做好船员实名制保险业务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各级业务骨干将不定时进渔村、进渔船了解船员实名制保险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及时做好沟通和反馈工作,确保  实名制保险工作有效推进;

     四是积极引导船东正确使用协会“互保之家”、“企业微信”等平台的船员实名报送功能,指导其自主完成船员名单修改申请等相关操作,实现船员实名制保险承保、理赔业务服务平台前移、工作效率提升。

     4月15日,办事处全面实行船员实名制保险工作。上午,浙普渔工XXX船会员率先到办事处办理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手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了船员实名制保险的相关业务政策,得到了会员的高度认可,立即提供了所有船员的基本信息参加船员实名制保险。目前,全区已有3艘保险到期的渔船办理了船员实名制保险业务,展业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步,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船员实名制保险的宣传力度,成立工作小组奔赴六横岛、虾峙岛、桃花岛等海岛、渔村,通过召开基层渔船管理服务站负责人、协保员、部分编组长船老大座谈会以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全力推动渔船船员实名制保险工作落实见效。(普陀办事处 张浩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