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标题:雇主责任互保2022-07-14
提问内容:雇主责任互保赔付项目和赔偿申报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您好,身故赔付项目:保险期间,会员或其员工因条款列举的情形所致以下伤亡,本会以保险凭证约定的每人意外身故保险金额为限据实赔偿: (一)死亡或落水失踪、下落不明; (二)经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的医治,依据本会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死亡或永久丧失全部工作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伤残赔付项目:保险期间,会员或其员工因条款列举的情形,经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的医治,病情稳定治疗终结后身体仍然留有残疾的,依据本会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证明,丧失身体部分肢体、器官或丧失部分工作能力,本会按保险凭证中约定的每人意外致残保险金额乘以伤残等级对应比例所得金额为限据实赔偿。 如经一百八十日的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对医疗机构认定的残疾程度有争议的,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医疗赔付项目:保险期间,会员或其员工因条款列举的情形所致伤害,直接用于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的费用,本会按80%的比例赔偿,但以保险凭证中约定的每人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包括: (一)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 (二)住院期间的床位费; (三)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四)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其他残疾用具费用; (五)住院期间的误工补贴。 医疗、医药费用按照合同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执行。 除紧急抢救外,受伤会员或其员工均应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会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 会员向本会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事故报告书和索赔申请书; (二)会员及伤亡员工的身份证明; (三)劳动雇佣关系证明; (四)伤亡员工持有的相关技能证书; (五)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用药清单、支付凭证和损失清单; (六)死亡或下落不明、残疾程度的证明文件; (七)伤害赔偿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仲裁书; (八)会员签署的下落不明者生还退回赔款保证书; (九)本会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详情请查询浙江省渔业互报协会官网>政策法规>业务条款>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条款》(2015修订版)、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条款》释义(2015版)回复时间: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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