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标题:船员失事理赔问题2016-01-19
提问内容:您好,请问下,船员在渔船停靠码头时干活从渔船上掉入海中,被救回送到医院抢救,在医院抢救多天后无效死亡,期间抢救医疗费用是船东方支付。最后与船东协商赔偿解决。在互保协会理赔金额拿下来后。 请问:1:在医院抢救时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是包含在失事船员死亡理赔款中。 2:或者是船员在船上失事抢救过程产生的医疗费用是由船方负责还是失事船员方自已负责。谢谢~~~!!!
您好: 感谢您对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的关注和支持!抢救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若是船方承担,船方可向协会提供抢救医疗票据申请理赔,但前提是船东需要投保意外医疗,医疗赔款以意外医疗保额为限赔付。协会死亡赔款赔偿金额以意外身故保额为限据实赔偿。如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协会理赔部咨询。 联系方式:0571-81907151或者拨打全省统一报案电话967202。 回复时间: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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