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标题:伤残及医疗费用给足后还能否再报2010-08-17
提问内容:我前年发生事故导致下肢粉碎性严重骨折,当时协会已经按照规定给付伤残补偿金2万元和足额的医疗费补偿2万元,今年我在医院进行第二次手续的费用1万多元,船东已经办理续保手续,能否拿今年的保单进行医疗费索赔?
答:不能。协会《雇主责任互保条款》规定,在互保期限内发生伤害事故,伤残补偿以互保金额乘以条款约定的比例所得金额为限,医疗费用赔偿以每人的互保金额为限。你已得到足额赔偿,二次手续是前年的伤害事故所造成的,只与事故发生时的有效互保凭证有关,与续保的新凭证无关。回复时间:201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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