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做好海上大风浪天气渔船防御工作
当前文章浏览次数:675
发布日期:2022-10-31

防风避浪

     10月28日,省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做好海上渔船防风避浪工作。

     《通知》强调,受冷空气和今年22号台风“尼格”,以及琉球群岛以东洋面未来将要生成的低压影响,预计10月31 日-11月1日,我省海域将出现9—10级大风,4.5米以上巨浪。

     《通知》强调,此次大风浪天气持续时间较长并受多重天气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鉴于目前我省渔船正值秋冬汛海上生产旺季,为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做好海上渔船防风避浪工作。

 

一是要加强预报预警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气象和海洋部门的会商,密切关注台风“尼格”和大风寒潮发展动向,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严格做好定人联船机制,将预警信息及时发送到每一条渔船,提醒渔船做好防范准备。

 

二是要加强动态管控

     指令处在北纬27°以南的渔船,一律于29日18时前就近到港避风或进入北纬27°以北海域;北纬27°至29°之间海域的渔船于30日18时前到港避风或撤离到北纬29°以北海域;北纬29°以北海域的渔船要密切关注大风浪预警信息,落实防风避浪措施,后续视风浪发展情况再调整管控措施。帆张网作业渔船、12米以下小型海洋渔船、休闲渔船等由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管控。

 

三是要加强值班值守

     各市、县和乡镇指挥平台要充分利用“浙渔安”系统,加强回港渔船的点验和动态跟踪,特别要强化渔船进入公共航路和事故多发区的警示提醒,要督促返港渔船有效落实防浪措施,加强值班瞭望,船长亲自当班,落实编组航行,正确使用雷达、AIS,甚高频16频道全时段值守,全员穿着救生衣,确保渔船安全。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救助力量配置,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渔业安全风险预防部  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