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辖区内渔船、渔民三起事故的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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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2-24

    就近期涉及临海市渔船、渔民的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原因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例,10月27日凌晨1时35分许,临海市桃渚镇北塘村林某承租经营的闽福安渔***船在东经122度21分、29度27分(象山县南韭山海域,石浦港东北方向约25海里)附近海域被撞沉没,船上共有12名船员遇险。当日凌晨2时50分许,浙象渔运***将救生筏上12名船员全部成功救起。闽福安渔***船被货轮撞沉事件已由法定调查机构宁波象山海事处受理立案调查,对事发时该海域过往货轮进行排查,其中一艘AIS显示为“江海***”的船只为嫌疑船只,宁波象山海事处已通报上海海事局、长江海事局进行协查。闽福安渔***船籍港渔业主管部门福建省福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已派员携函至象山请求宁波象山海事处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有待法定调查机构宁波象山海事处调查、判明。
    总结经验:救生筏最后一道防线发挥了作用,船舶沉没后,全部船员12人转移到救生筏后被浙象渔运***全部救起。
    吸取教训,落实防渔商船碰撞措施:第一、船长须加强值班瞭望,合理安排瞭望人员,尤其是作业在大轮航线附近的船只应主动、尽早避让商船,规避险情的发生;第二、提高驾驶技能,航行在复杂海域、恶劣海况、狭水道时,船长必须亲自驾驶并加强瞭望。第三、在此着重强调一下,救生筏是发生类似事故的最后一道安全自救防线,千万不要用绳索及网具绑住,以免在遭遇像上述险境时造成因打不开救生筏导致发生惨痛事故。
    第二例,10月28日晚上8点05分左右,持证人为临海市上盘镇王某的浙临渔***在东经122度34分593,北纬31度09分933航行中,与外籍货轮擦碰,造成驾驶台严重损坏,船上人员无伤亡,渔船已进港。
    吸取教训:综合临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调查报告和涉事两船航行轨迹,浙临渔***船没有采取明显的避让措施,初步判断为瞭望不到位,在锚地等复杂海域没有加强值班瞭望人员,没有主动、尽早采取避让措施。
    落实防渔商船碰撞措施:第一、航经商船航道等复杂海域,务必加强值班瞭望人员,主动、尽早避让商船;第二、提高驾驶技能,在复杂海域、恶劣海况、狭水道航行时,船长必须亲自驾驶并加强瞭望;第三、渔船处在作业或者锚泊时必须按标准表达号灯号型,以免造成其他船舶的误判。
    第三例,10月29日下午,持证人为临海市桃渚镇北塘村王某的浙临渔***船船员钟某在靠泊洞港码头搬运网具上船时意外跌落造成头部严重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吸取教训:经临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调查,出事船员钟某掉落在船右舷与码头夹缝下(高度约5米),当时潮水已退,码头下均为大石块,钟某为侧身倒,头部受伤朝船头方向,身边还有一袋网具。初步判断为船员在搬运网具时意外从高空跌落受重伤医治无效死亡。
    防范措施:第一、直接用吊机装卸网具,吊机下严禁站人,搬运人员务必戴安全帽;第二、在船舶停靠码头时应尽可能减少渔船和码头的距离,加宽码头与船之间的连接跳板并将跳板两端采用爪勾等方式在取用时可以固定在船舷侧或船头等位置;第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按高空作业要求加强防护措施;第四、调整搬运人员的劳动时间,避免疲劳劳动。(临海办事处  王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