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保险如何健康发展交流分析
当前文章浏览次数:1193
发布日期:2021-12-16

     今年台州地区各办事处在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主管局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渔业互保业务的大力发展,尤其是水产养殖保险业务。在克服了疫情影响、沟通渠道受阻等种种不利的困难后,台州地区的水产养殖保险业务走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根据2021年1-11月统计数据,台州地区水产养殖保险承担风险保额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   
     各办事处为了满足广大养殖户的保险需求,积极与养殖险部沟通,为水产养殖保险的承保政策出谋划策。下面就如何更好发展水产养殖保险提几点想法,分别从承保、理赔两方面进行介绍:
     一、关于承保方面
     (一)扩大农业保险政策支持面。加强政保联动,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在水产养殖生产经营的各项政策红利,巩固发展现有地方优势特色水产养殖保险,加大创新开发财政补贴型等多险种。各地办事处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逐步提高水产养殖保险保障水平,力争覆盖养殖生物和养殖设施的固有成本,通过做大做优特色水产养殖保险,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像三门办事处在今年的展业中,认真准备,积极筹措,为养殖户争取到了县一级财政补贴,加上原有的省级财政补贴,大大减轻了养殖户的投保成本,提高了养殖投保的覆盖面。
     (二)深入了解养殖户需求,做有地方特色的水产养殖保险。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扩大特色险种覆盖面,满足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深入乡村,了解当地养殖户、养殖企业的多层次保险需求,依托自身优势,探索创新养殖保险经营模式,提升养殖保险产品贴合度,更好服务“三农”事业。如临海地区的南美白对虾水产养殖保险与路桥地区的南美白对虾水产养殖保险,不仅存在养殖模式不同,更存在对风险的保障需求不同,因此我们需要在深度调研和认真探索后,才能制订出适合地方特色的养殖保险条款,保障多种需求。
     (三)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大数法则”分散风险的功能作用,持续推进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结合地方政府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探索创新目前投保率较低的养殖保险新模式,增强特色养殖产品内在吸引力,扩大保险覆盖率。要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和信息公开,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散小农户的参保率。台州办事处积极对接市农业局,对天台地区的淡水鱼养殖进行了深度的调研,最终选取了在当地有示范效应的特色养殖场,并根据养殖企业的基本需求进行投保,也在台州市的养殖险空白地区成功启动了水产养殖保险,为下一步大力发展水产养殖保险奠定了基础。
    (四)联动“保险+”组合。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积极探索“保险+”的综合金融服务产业链,进一步提升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质量。探索开展“保险+订单”、“保险+担保”等金融产品组合,为养殖企业、养殖户提供小额委托贷款,为养殖户融资提供增信,促进农业产业稳定发展。
     二、关于理赔方面
     (一)提质提升特色养殖保险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养殖保险服务水平,推动保险服务范围拓展,充分发挥在水产养殖保险经营中的主观能动性,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二)提升保险保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水产养殖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我们要逐步探索,稳定和提高养殖户收入,调动养殖户参保积极性。
     (三)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建立更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合理布局网点,适当增设服务机构,增加专业人才,切实改善保险服务。要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
     (四)提升保险基础建设。目前已全面实行无理赔优惠政策,下一步可考虑对本保险期限内无理赔的投保养殖户,在下一保险期限内加大互保费减免优惠。要加大养殖保险信息化投入,探索建立养殖保险信息共享机制。要时刻注意收集分析农业农村、林业、应急管理、财政等部门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掌握参保养殖户和养殖生产经营组织的相关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要运用科技手段优化服务,发挥高新技术在养殖险承保理赔中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提高理赔规范性、准确性。(台州办事处 林丽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