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玻璃钢船案件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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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3-18

    关键词: 跨区域、跨种类调解  玻璃钢船 
    案情简要:
    2019年11月12日,浙岱渔***船朝偏北方向行驶,途径该海域,因值班人员疏忽,船偏离航线,向右转向后碰撞普海休***船外侧,导致普海休***船体严重受损。
    浙岱渔***船长37.2米,型宽6.4米,主机功率245千瓦,总吨218吨,流刺网船,钢质船结构。普海休***船长8.5米,宽部2.3米,玻璃钢船结构。
    案件分析:
    近年来,海上船舶碰撞不单只限于渔船与渔船,也不单是同区域的碰撞,更多是涉及海上作业渔场上跨区域跨类别的碰撞。普通渔船、砂石船、油船、危险品船、休闲渔船等均在舟山海域发生不同数量的事故。从船舶通航密度分析,舟山渔场作为我国最大渔场,渔船作业呈现东西航向,而过往船舶往往是南北航向,造成交叉,即渔船活动区域与商船航线交叉重叠,增加了碰撞事故的发生概率。从渔船特点及航行习惯角度分析,1)渔船驾驶台低,使得渔船驾驶人员视野相对较窄,客观上导致渔船瞭望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2)渔船船员航海技能不足,主要表现为不遵守航行规则,未能保持正常瞭望,尤其在港区水域和通航密集区。
    对于玻璃钢船的如何定损?玻璃钢是以合成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为增强材料复合而成的。它具有与钢相近的强度,有耐水、耐腐蚀的优越性能,表面光洁如镜的美观外表,可整体成型的特点;但它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刚度较小、耐磨性较差等。所以一旦发生碰撞,不容易修理而且费用较高。
    根据玻璃钢船特性,查勘人员发现普海休***船受外力严重撞击,造成船身上下内外多处破裂。除船身外在破裂外,因甲板以下也受到严重撞击,内部大部份龙骨跟甲板及下壳已经分裂,根据以上情况咨询青岛昊运船艇制造有限公司(原厂家),该公司证明该船船壳已无价值,无法修复,需换新。
    思考与启示:
     一、面对日益复杂的海上环境,海上作业渔场上跨区域跨类别的碰撞案件增多,查勘人员需了解碰撞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则,一方面在查勘时第一时间与事故双方沟通,提供案件调解渠道,另一方面理赔人员依托于海事渔事调解绿色通道,打造“海上枫桥”的桥头堡。
     二、面对日益增多的涉及玻璃钢船案件,协会发布的《浙江省渔船维修项目(部分)价目参考表(2019版)》无法作为参考,查勘人员可以“先例据以决案”,根据原先的定损结果,制定相关的价目表作为参考,并继续完善其他特殊种类船舶的价格调研内容。(舟山服务中心 何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