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救案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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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06

【关键字】施救费  装卸费  护航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25日,A船在航行过程,不慎与供油船B发生碰撞,事故导致B船机舱进水,经紧急抢修,恢复动力,由于当时海况不佳,由C船护航至甲码头避险,由于甲码头无维修能力,后由D船拖带B船至乙码头进行维修。

 

【承保情况】
A船投保渔船综合责任险,船舶价值100万元,互保比例100%,保险金额100万元。


【其他情况】
一、根据海事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A船在本起事故中负全责。
二、A船付给C船护航费5万元,付给D船拖带费8万元。


【案件焦点】
一、护航费是否纳入理赔;
二、装卸费是否纳入理赔;
三、拖带费是否纳入理赔。


【案件分析】
一、护航费是否纳入理赔
本起案件中,B船由于机舱进水,存在沉没的风险,故由C船进行护航至甲码头,所产生的5万元护航费是否纳入理赔。
(一)护航作用
被护航船存在风险,在护航过程中,被护航船一旦发生事故,护航船可对船、人进行施救。
(二)理赔依据
协会在考虑护航费是否纳入理赔时,应首先考虑是否满足以下几点:
1、被护航船是否确实存在风险。
2、在护航前,是否将护航方案告知协会,并取得协会同意。
(三)理赔处理
本起案件中,被护航船B确实存在沉没的风险,且在护航前,已由村公司向协会进行汇报,并取得协会同意,故本次护航费用应纳入理赔。
二、装卸费是否纳入理赔
B船在上排维修时,需要电焊作业,由于B船装载了油,极易引起火灾,因此,需将油进行转移。
(一)装卸费有
B船将所载的油,转移到储油船E上,这个过程中,产生了三项费用。
1、油从B船转移到E船过程中的转移费。
2、E船储存油的时间为5天,产生的储存费用。
3、油从E船转移到B船过程中的转移费。
(二)理赔处理
1、B船将油转移到E船时,一般是由B船提供动力,将油输入到E船上,因此,这个过程所产生的转移费,一般不考虑纳入理赔。
2、E船储存油5天,所产生的储存费用,可视为维修过程中,必须产生费用,应纳入理赔。在费用核定时,中心可根据E船近一个月的租用费平均之后,计算5天所产生的费用。
3、E船将油转移到B船时,一般是由E船提供动力,将油输入到B船上,因此,这个过程所产生的转移费,一般考虑纳入理赔,中心需调查后,审定该笔费用。
三、拖带费是否纳入理赔
本起案件中,由于甲码头无维修能力,故只能由D船将B船拖带至乙码头进行维修,此过程中,所产生的施救费8万元是否纳入理赔。
D船拖带B船所产生的施救费应纳入理赔,该笔施救费可视为B船维修费的一部分,是必须产生的。
在实际案件中,可能会遇到甲码头有维修能力,但是由于维修价格过高等原因,会员倾向去维修价格偏低的乙码头进行维修,那么,此过程中,渔船由甲码头拖带至乙码头的拖带费,是否应纳入理赔。
面对这种情况,是否将拖带费纳入理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会员必须事先将维修方案、渔船损失情况及拖带方案告知协会。
(二)协会针对会员提供的材料,对维修价格、拖带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后,给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如果协会同意会员的申请,那么,该笔拖带费应纳入协会理赔。


【启示与参考】
一、护航费是渔船案件经常碰到,理赔人员在查勘过程中,应首先明确该船是否有护航的必要,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装卸费在渔船维修过程中,遇到的情况较少,因此,理赔人员应注意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防止费用的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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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服务部 沈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