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正式加入“农合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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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8-25

    8月22日,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苏良参加了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为首届理事会理事,自此协会正式成为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理事单位。
    农合联是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为农服务组织(企业)组成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它以“为农服务”为核心,致力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金融、乡村环境四大服务体系,发展合作经济。
    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作为全省渔业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于2015年在《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17号)中明确“全省渔业互保协会作为会员加入农合联”,要求协会做好政策性保险的具体工作。
    今后协会将继续坚持政策性导向,借助“农合联”大平台,进一步优化和扩大渔业互助保险产品供给,扩大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覆盖面,提升渔业风险保障程度,深化为渔服务体系,助力渔业转型升级,为我省现代渔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办公室  王杨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