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五市渔船“互救新政”,有何新意?
当前文章浏览次数:534
发布日期:2023-06-26

     5月26日,温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对曾在风浪里勇救6名遇险渔民的“英雄船”浙岭渔20628进行嘉奖,发放海上人命救助奖励5万元。此前,在今年4月,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温岭办事处也曾给予该船8万元奖励,力挺这一救助行为。
     而仅仅过去4天,包括台州在内的浙东五市又公布了渔船互救新政:每救一人奖1.5万。同时浙东经济合作区还将“持续做好浙东渔船互救奖励工作”列入了下阶段的重点行动。

     那么,海上互援互助行为,缘何日益得到重视?这道颁给海上互救行为的“嘉奖令”,有何新意?又为何能成为浙东经济合作区市长联席会议的“重头戏”之一?

升级版“嘉奖令”有何重要变化?

     一个会议,五市市长共同参与,同属浙东经济合作区的5个城市轮流来,一开就是20多年,其分量、价值和意义都不言而喻。
     5月30日,浙东经济合作区第二十六次市长联席会议顺利召开,台州、宁波、绍兴、舟山、嘉兴等浙东五市市长齐聚一堂,共谋新一轮发展大计。会上,《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救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通过最新一轮修订审议并正式实施,针对参加跨市海上渔业抢险互救活动的浙东五市所属渔船,出台最新的奖励核定标准——

     成功救起落水渔民的,每救起1人奖励1.5万元,每起事故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未成功救起落水人员的,每打捞出1人给予5000元奖励,每起事故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参与触礁、火灾、船舱进水等海难事故救助,每成功转移渔民1人奖励3000元,每起事故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主动或受渔业主管部门调遣参与拖带的,按每小时1000元标准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8000元;参与海难事故搜救、护送遇险渔船或船员回港的,按每小时奖励1000元标准奖励,每起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事实上,针对海上渔业互助抢险活动,浙江已不是首次颁发“嘉奖令”。据了解,作为全国最早成立的区域合作组织之一,由浙东五市建立并运行的浙东经济合作区最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相关的资金管理办法,此次公布的《奖励办法》,是在延续原有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修订和审议推出的升级版本。

     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综合处(渔政渔监处)负责人姚卫军介绍,新的《奖励办法》在奖励原则方面的更新尤为明显,其次,在主体名称和程序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改进,使其更加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发展和互救管理需要,以便更好地发挥奖励资金应有效用。

     “从奖励原则来看,2012版管理办法奖励标准主要以燃油消耗、物资损耗以及船员劳务费用为主,现修订为在不同海况条件事故类型下救人救船风险、所耗费的时间以及救助成效确定定额给予奖补,体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同时,也充实了救助落水人员和转移海难事故人员内容,并提高奖励标准,对能量化的奖励标准尽量进行了量化。”姚卫军说,此外,在程序方面,新政充分体现‘最多跑一次改革’,对于参加救助渔船所属单位或船舶所有人而言,审核流程更明晰,公示场所更明确,审核的频度也由每年两次调整为每年一次。

新政落地后将产生哪些正向影响?
     “目前海上救援由海事等专业力量牵头的政府救助力量、民间救助组织的救助力量、渔民群体间相互救助的力量共同组成。由于渔船作业具有区域分布广、离岸远、难登临的特点,一旦险情发生,陆上派出的救援力量往往受制于距离、天气等因素影响,很难及时赶到并开展有效救援,此时,渔船间的互救力量就显得极为重要,也是减少海难事故中人员伤亡的关键因素。”姚卫军说。

     在海上,每艘渔船都承载着渔民的希望,渔民兄弟都是一家人,遇到了困难一般都出手相助。浙东五市地域相连,集中在东部沿海,更有大量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捕捞的从业者,可见,能够有效抢险、挽救生命的区域性互助举措值得鼓励和尝试。
     “另一方面,靠出海捕鱼为生的渔民,熟悉海况、水性好、经验丰富,设立互救奖励资金并完善管理办法,能广泛提高浙东五市渔民之间参与海上互救的积极性,对弥补和鼓励参与民间海上抢险救助而放弃捕捞作业的渔民发挥正向作用,极大降低渔船海上遇险时人员伤亡数量,无疑能为台州市渔业安全生产注入一针‘强心剂’。”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再灵说,有的时候,救援力量看重的不仅仅是奖金,更是这背后的荣誉,更是一种正能量,新政的落地将在其中进一步发挥“药引子”作用。

     目前,浙东经济合作区渔船互助互救正成为区域合作的一大亮点。数据显示,近三年来,通过浙东办平台推进的渔船互助互救合作,舟山、宁波、台州共发生渔船互救37起,解救因渔船侧翻沉没、失联、渔民受伤和突发疾病与砂(货)船碰撞、渔船主机(舵机)故障、以及火灾等突发事件导致渔船无法行驶或无法作业渔船38艘,解救被困渔民达276余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探索鼓励海上互助互援的台州模式

     奖励各类海上救援、帮扶等义举,可以提升海上救援的积极性,让见义勇为者能够得到肯定和保护。

     考虑到海上救援的风险及耗费燃油、误工误产等因素,近年来,在浙东五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台州叠加出台了本地的嘉奖政策,围绕有政策刺激空间的方向做配置,为参与救助的渔民和船只提供一定补助和奖励,持续构建正向激励体系——

     2019年,台州市制定《台州市海上渔业民间救助行为补助实施办法》,规范了台州民间救助组织或台州籍渔船参与海上渔业险情、事故救助的补助标准和流程规范。

     每年,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都会安排3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渔船之间的海难救助奖励,且每年安排4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全国见义勇为模范郭文标的温岭石塘海上平安民间救助站发展。
     对此,沿海各县市区也有相应的补助或奖励资金,鼓励参与海难救助活动,渔民可分别申请。如温岭地区,也于2011年初出台了《温岭市渔船海上救助奖励办法》,每年设立100万元的渔船海上救助奖励专项资金,针对救助温岭渔船、保护温岭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发放奖励。

     “此外,积极发挥‘浙渔安’等平台和编组制度作用,近年来,台州市不断加大对渔船互救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渔民渔业安全生产意识。同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台州市加强人员和装备建设,强化了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设,通过有效的渔业应急指挥,引导遇险船只周边渔船参与互救,共同维护海上平安。”姚卫军说。(来源  台州港渔、望潮新闻客户端)